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民政部《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2日
附件:安民文〔2021〕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