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开征集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养老机构级评定与划分管理标准化的重要方式,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方便社会选择养老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提升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安阳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拟建立养老机构级评定市级专家库,充分凝聚和发挥行业专家力量,推动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通过客观、公正、透明的评价,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公示等级评定结果,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方便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做出选择。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三)具有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康复、心理咨询、老年建筑设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四)从事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负责人;

(五)在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以及养老机构的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运营、医疗服务、康复护理消防监管食品监管等领域具有一定权威;

(六)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时间充裕,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征集范围

(一)专家库成员主要全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中从事养老服务、理论政策研究、养老实务工作人员中征集

(二)政府机构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也可通过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报名。

专家库专家分养老机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四个组进行征集。

三、工作内容

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受市领导小组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从安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开展级评定的现场考察评价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内容提出评定意见。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包括:

(一)受邀专家参与养老服务有关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政策起草等工作;

(二)受邀专家接受委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参加论坛、研讨会、支持县(市、区)养老服务工作。

(三)专家接受聘用委托时,遇到与被评价方有利害关系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等情况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专家在评价过程中履行以下义务:

1.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并为委托方提供真实、可靠、详尽的评价意见;

2.按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独立或共同撰写评定报告;

3.不得擅自向外泄露评估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专家在评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泄露评定相关资料或有关情况的;

2.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

四、征集方式

安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人员采取自荐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市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后,分批择优选聘为专家库成员,并进行公示。

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安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推荐(自荐)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有效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4.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介(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复印件;

5.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6.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箱aysylfw@163.com。若提交纸质版,请一式三份邮寄或送达市民政局办公楼306房间。

联系人:申祥付  侯  伟

联系电话:0372-2299802、2299868

邮箱:aysylfw@163.com

 

附件:安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推荐(自荐)表.docx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