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继续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6 信息来源:安阳日报 字体大小:

    “今年我的高龄津贴涨了,现在每月300元。党的政策真好!像我这样的高龄老人每月能领到高龄津贴,真不错!”1月20日,家住市盘庚街2号院的刘会川老人高兴地告诉记者,她去年12月刚满100岁,高龄津贴涨至每月300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市于2019年起建立了全市城乡统一的高龄津贴发放制度。为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把高龄津贴足额发放作为民生实事来抓。去年,全市80岁以上老人80904人领取了高龄津贴,共发放资金5277.33万元。其中,80岁至89岁老人71445人,发放资金4185.39万元;90岁至99岁老人9300人,发放资金1041.065万元;100岁以上老人159人,发放资金50.875万元。广大高龄老人进一步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

    据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介绍,早在1996年,我市就率先开展了敬老津贴发放工作,由各县(市)区结合财政实际状况向90岁以上老人发放。2012年4月,市政府印发《安阳市城区敬老津贴发放和管理办法》,从2012年7月1日起,为具有安阳市城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月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老人,按年龄段每月分别发放30元、60元、200元的敬老津贴。从2015年1月起,我市取消了月收入限制。2016年,经市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城区敬老津贴发放标准。80岁至89岁老人,每人每月从30元调整为50元;90岁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从60元调整为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从200元调整为300元。

    各县(市)虽然也有敬老津贴,但起付年龄和标准不等。2019年8月,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将我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展至全市所有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并实行城乡统一的发放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我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