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20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尊敬的刘继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和指导。建议务实中肯,针对性强,我们将虚心采纳,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促进安阳市养老服务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建议内容,我们向您做一简要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口很大,一方面是大量老旧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功能缺失,受发展阶段限制,当时没有规划设计养老服务功能,虽然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但实际改造过程中,很多老旧小区没有可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建设资金也较紧张,老旧小区有历史欠帐,目前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我市于2017年出台了《安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并将该规划纳入全市城镇发展整体规划,要求每百户配建不少于30平米,目前在新批准建设的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按专项规划执行,在无偿移交环节有一定困难。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住建局、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民文202056号),要求各县(市、区)新建小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按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移交、同步使用,并确保这些配建设施移交到位,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目前,由安阳市城管局牵头、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住建局、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新建小区拒不移交养老服务设施的开发商进行行政执法。随着老旧小区的补建、新建小区的移交,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会明显提升。

二、支持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正在研究制定。我市曾先后出台过《安阳市城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机构)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安阳市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发入管理办法(暂行)》,由于市、区两级财政困难,支持力度和范围不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我市正在梳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清单、责任单位清单、任务清单。由市发改委牵头也在编制我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我相信这些政策、方案的出台将有效指引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引入域外优质品牌养老机构,让社会力量参与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我市养老机构兴办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既有盈利性和非营利性主体,也有民办、公办民营、“公”“民”合营、合资兴办等形式,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养老市场政策不断得到强化,国药集团福芯养老、河南安泰养老集团、河南投资集团颐城养老服务公司、河南禧仁养老、河南福祐年华等知名企业已进入我市养老服务市场,将进一步激活市场,突破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瓶颈,创新发展模式,有力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力度,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人社局、安阳市总工会、共青团安阳市委、安阳市妇联联合开展了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以竞赛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促进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活动的开展。依托安阳护理职业学院、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和社会各界建立了安阳市养老服务专家库,开展了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把养老护理人才持证比例作为星级评定的条件之一,鼓励吸引专人技术人员和专职社工人才到养老机构就业。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面对养老服务整体弱势和行业短板,尽管我们不懈努力,为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仍有很大差距,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不断进取,努力工作,为安阳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