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20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尊敬的常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医养一体化养老机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和指导。建议务实中肯,针对性强,我们将虚心采纳,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促进安阳市养老服务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建议内容,我们向您做一简要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我市养老机构发展情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常住人口547.8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00.33万人,占比18.3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2.68万人,占比13.27 %。80岁以上高龄老人8.33万人,占比1.48%。我市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同全国一样严峻、紧迫。近年来,我市的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养老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目前,全市有各类民办养老机构72家,公办乡镇敬老院64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1家,农村幸福院240家,养老床位数3万余张(不含滑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5张,其中社会力量占比超过50%;全市为老服务从业人员20135人,护理人员16583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护理人员4261人。我市已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公办与民营互补、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医养结合工作情况

针对养老服务中的医养结合工作,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卫健委、安阳市医保局紧密配合,工作开展情况是:1.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公共卫生为老服务、居家个性化服务等养老服务及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中设立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鼓励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医学科、建立养老服务专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精准化医养结合打下了政策基础,2020年依托事业单位改革,成功整合公办夕阳红颐养院和市第三人民医院,打造出全省最大医养联合体。医养结合机构增至14家,同比增长40%。123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完成签约,96家基层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上门巡诊,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延伸至社区、农村、家庭。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等8家公立医院设立了老年病医学科或康复医学科,2021年6月市人民医院西院(文化宫)改造成安阳市老年医院。文峰区灯塔医院将部分床位改为专门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收住失能老人50余名。白璧镇卫生院成立“安阳县老年医养护理中心”,集中托养政府兜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今年10月,汤阴县困难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中心正式运营,主要为汤阴县特困群体中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集中托养照护服务,目前已入住70名精神类重残特困失能老人,解决了这些困中之困、难中之难的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今后将继续探索解决其它类贫困对象集中照护问题。目前,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殷都区安丰乡卫生院医养结合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分别争取到2021年全省第一批项目补助资金1008万元、476万元、252万元。2.完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遵循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与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合作,目前我市医养签约123对(仅限于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全市96家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定期+按需”的原则,为辖区内未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巡诊服务;先后在我市7个试点社区(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老年心理关爱活动。

您提到的医养转院“绿色通道”问题,医保报销规定限制问题,医养结合资金紧缺问题确实存在,这也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也是我们工作中努力的方向。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新的职责分工,医养结合由卫健委负责,医保报销政策由医保局负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配合协调,为解决上述问题不懈努力。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面对养老服务整体弱势和行业短板,尽管我们不懈努力,为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仍有很大差距,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不断进取,努力工作,为安阳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