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
关于注销李昊阳同志执法证件的决定
因工作原因,李昊阳同志已调离安阳市民政局,经安阳市民政局主管领导同意,对李昊阳同志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现公示如下:
李昊阳同志,原任安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副科长职务,执法证号:16050010007,自公示之日起作废,特此公示。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