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安阳市委员会五次会议 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23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安阳市民政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安阳市委员会五次会议

248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安阳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和指导。您们的建议务实中肯,针对性强,我们将虚心采纳,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根据建议内容,我们向您们做一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所做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孤残儿童健康发展,不断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提高养育质量、加强康复救助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和回归家庭工作。

(一)健全未成人保护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人大法工委等36家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的安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安阳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明确未保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规则,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会商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着力提高孤残儿童养育质量。出台《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目前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450元,进一步提升孤弃儿童的养育水平。印发《安阳市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社会福利院作为我市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本市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市社会福利院积极申请政府购买服务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开展儿童需求评估、安置计划制定、心理辅导、社会融入、服务计划落实和儿童安置评估等工作,为儿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推动社会工作力量与志愿者服务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案和小组活动,以促进孤残儿童健康发展。

(三)积极开展孤残儿童救治康复。对于福利机构接受的弃婴、孤儿全部送到定点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及时开展诊治、康复医疗和心理辅导;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救治病种从手术矫治拓展到全科医疗康复,185名孤残儿童得到医疗救治和康复资助。市残联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201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为安阳市重点民生实事。2019年至2021年分别为1135名、1340名、1760具有安阳市户籍或居住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2022年截止目前,全市1456名残疾儿童接受了康复救助服务,完成年度任务的105.5%。

(四)努力做好孤残儿童教育保障。市社会福利院积极探索开展学前教育针对孤残儿童不同特点开设引导式教育课程,促进低能儿童运动功能康复以及语言、理解、感知能力和智力水平的全面发展。针对七岁以上大龄儿童,课程以大运动、文化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旨在增强孤残儿童的生活自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对于适合院外上学的孩子,积极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孤残儿童就学和教育帮扶政策培养孩子与社会交往的能力,为其将来走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市社会福利院共有8名儿童就近入读东瓦亭大风车幼儿园,1名学龄女童入读瓦亭小学一年级。

(五)依法做好孤残儿童收养安置。照便民服务要求,进一步优化弃婴、孤儿认定程序。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做好孤残儿童户籍登记,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落实养育保障工作,目前全市集中养育孤弃儿童76人。对于适合回归家庭生活的孤弃儿童,按照“应送早送、应送尽送、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依据《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国内收养,规范招募家庭、评估家庭、培训家长、配对融合、签订协议、跟踪评估流程。采用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的方式等,主要评估儿童、家长及家庭环境等,掌握融合期儿童的身心状况和需求,监督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情况,指导家长办理手续,为家长提供培训、咨询、辅导、支持等促进孤儿童早日回归家庭。2015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社会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收养登记151余例。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养育质量。按照《安阳市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加强医疗救治、提高康复能力、强化教育保障、落实安置政策,提升孤残儿童养育质量,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

二是创新养育方式。加强对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老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养护水平优化养育方式,适时在机构内部建造家庭式居所,确定符合条件的夫妻进行家庭式养育;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安置服务。

三是做好收养工作。加强对孤残儿童关爱氛围宣传,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孤残儿童保障。开展儿童抚养综合评估,对于经评估适合回归家庭生活的孤弃儿童,依法安排送养。进一步规范孤残儿童送养流程,严格依据《河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开展收养评估和收养融合,送养后加强定期回访,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此件已在网站公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