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助推民政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发布时间:2024-06-20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为做好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时印发了《安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安民文〔2024〕8号),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年检通知,对年检范围、填报内容、上报材料、时间节点进行明确要求。并通过电话、微信群等多种方式通知参检社会组织做好年检工作将年检常见问题发布至群公告,方便社会组织查阅积极指导各社会组织正确填报年检信息,告知率100%

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年检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民政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初审,对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内部建设情况、党建情况、财务会计报告、业务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做到有材料即审、审核后即反馈,对年检填报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网上备注退回意见,电话告知其及时查看修改,实现有问题“一次性告知”,并要求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督促整改。网上审核通过后,社会组织携带年检材料即可进行现场年审

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社会组织年检经办人流动性较大、信息化水平不高的现状,社会组织管理科业务人员耐心做好政策解释详细讲解年检相关问题,用热情服务推动年检工作开展,对年龄偏大的填报人员进行现场教学年检操作流程,帮助其注册、填报年检信息。审核期间接听咨询电话500多个,微信回复年检问询余条

多举措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助推民政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我市登记社会组织254家(社团166家、民非88家),截止至617日已通过年检审核的社会组织216家(社团144家、民非72家),未参检社会组织38家(社团22家、民非16家),去除其中不需年检的7家新登记社会组织后,年检率达87.4%。对未参检的14家业务主管单位发放年检督促函,对2家业务主管单位发放风险提示函,要求应检未检社会组织重视年检工作,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结果运用,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年检结果,实现检查结果互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登记,将僵尸型等社会组织剔除社会组织队伍,为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