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2024年“七夕”结婚登记公告
安阳市民政局2024年“七夕”结婚登记公告
——“七夕”碰上周六,为爱加班不打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七夕”恰逢周六,为满足新人们在传统美好日子的结婚登记需求,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七夕节”当天,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不打烊,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二、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港、澳、台居民
1.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3.经香港、澳门、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注意事项
1.2023年6月1日起,河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行“跨省通办”。登记双方有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可以选择我市任一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双方均为省外户籍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我市的,且计划在我市办理婚姻登记的,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签发的本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我市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2.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声明离婚或丧偶,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双方当事人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四、温馨提示
请每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核对证件是否符合办理条件,避免“七夕”当天因证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办理。非必要不在特殊日期扎堆登记,美好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取决于夫妻珍重恩爱、包容理解,请大家理性选择登记日期,做文明婚俗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