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一次会议 第421号提案的答复
殷海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站、所)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多年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对2009年11月在市救助管理站挂牌成立的反家暴庇护中心进行提升完善,与市妇联加强协同对接,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在硬件、软件和服务流程上更加规范化、人性化,做到有求必应。
主要提供两种庇护途径,一是妇联或公安部门在接待家暴投诉或报案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开具相关凭证或转介函后,引导申请人或告知申请人到市救助管理站寻求庇护;二是受害者本人自己申请入住,经核实身份信息和相关情况后,给予临时庇护。一般临时庇护时间10天左右,如果有继续寻求庇护的需求,经过申请后也可以适当延长。庇护期间的生活费用给予免除并提供吃、住、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二、指导县(市、区)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建立反家暴庇护中心(站、所),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或心理咨询服务,同时探索将服务向乡、村延伸,完善救助网络,积极协同妇联、公安等部门做好反家暴政策和庇护中心的宣传工作,优化庇护流程,明确分工,为因家暴无处可归的受害者努力提供安全、温馨的临时性救助,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基础支撑。
最后,对您提出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与帮助!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