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关于安阳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20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尊敬的曹剑锋、杨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养老机构多元化监管,推进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对养老预收款进行监管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精准把握了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关键风险点,提出的公证法律服务参与监管养老机构预收款方式对我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国家及省级政策要求及我市实际,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与执行情况

  2022年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中规定严控收费额度、强制资金监管、保障退款时效、强化社会监督。2024年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2025年前,建立健全跨部门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机制,协同监管进一步优化,预收费资金监测预警、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能力有效提升。为此我局专门制定印发了《安阳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件通信地址和举报范围,对全市范围内养老服务机构涉诈问题线索以及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进行揭发举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金融活动排查工作的通知》,排查范围包括:预交养老年费、虚构养老基地投资项目、诱骗老年人抵押房屋购买“理财产品”等。

  安阳市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各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特别是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等情况;兜售保健品、养生器械;养老投资、集资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同时,要求机构负责人提高防骗意识,加强对入住老人宣传讲解防骗防诈常识、养老诈骗常用手段、养老诈骗案例等。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的相关规定,养老机构预收款应当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目前,安阳市商业银行提供免费的第三方存管服务方案,养老机构或老人通过和银行签订养老机构预收款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详细约定了从开户、收费、付费、退费等各个流程,明确预收款的使用时间和用途,资金定时定向划转至养老机构,不得随意挪用,能有效防范因养老机构预收款管理不规范带来的各类风险隐患,保障资金安全。方案一般分为个人电子钱包模式和对公监管模式两种方式,前者通过老人或其家属在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后者由养老机构通过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养老机构预收款资金监管账户。另外,方案采用的多重监管模式也可有效保障资金安全。个人可随时查看账户余额,银行定期对账户进行审计,并向监管民政部门提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详细报告。

  二、关于公证法律服务参与监管方面

  经查阅各地相关政策,发现仅有《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沪民规〔2024〕19号)有关于公证法律服务参与养老机构预收费的相关经验做法,鼓励探索使用公证监管,且需优先选择预收费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试点。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已备案)185家,经调研了解未发现养老机构收取预收款现象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学习发达城市经验,不断深化多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创对养老机构的多元化监管模式,探索公证法律服务参与监督管理的新路线,持续强化对我市养老机构的监管,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权益,全力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养老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