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专题学习研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6-04-10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安阳市民政局专题学习研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6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2026年4月2日,安阳市民政局组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学习研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姝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市(县)未保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民政部新修订的《办法》,明确机构适用范围,聚焦民政部门临时监护职责,细化七类需收留抚养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形,规范从接收到回访的全流程服务标准,为基层工作提供了清晰务实的制度遵循。

会上,对市县两级6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运行现状及领导机制进行了深入问询与核实。针对当前堵点,会议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各机构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真正“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全面提升救助保护工作实效。

 

会议强调,2026年市县两级未保机构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办法》标志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是基层民政部门依法履职、精准施策的根本遵循。各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准确把握重点,确保《办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明晰功能定位。市级机构突出“指导、协调、支持”功能,县级机构突出“发现报告、应急处置、临时监护、救助保护”功能,做到职责清晰、运行高效。要突出规范管理。以《办法》为准绳,全面规范内部管理、服务流程、安全制度、档案管理等。要提升专业能力。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引进培养社会工作、心理学等专业背景人才。要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质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 市、县民政部门将贯彻落实《办法》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到人、落实到位。要加大保障力度,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编制等部门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为《办法》实施提供坚实保障。要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营造安全、温暖、友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交流研讨,与会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晰方向,为2026年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各项工作高质量起步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