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安阳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承担全市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安阳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民政局会同安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安阳市行政区划图。